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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报讯(记者 李文秀)4月26日,记者从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3月29日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动员部署“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以来,衡水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推动专项监督向纵深发展。截至4月20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线索116件,立案58件,磋商和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0件。
衡水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持续加大、办案质量持续提升、办案效果持续增强。该市贯彻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的理念,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过程的监督,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使相关责任主体及时修复治理受损生态环境。深化溯源治理,推动解决一批系统性行业性治理难题。针对大气污染、河流污染、城乡黑臭水体、土壤污染、非法排污、非法占用耕地等问题,强化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既坚持抓末端“治已病”,更突出抓前端“治未病”,开展源头治理,通过会议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着力解决行政机关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持续深化协作,健全完善一批长效机制。支持有关行政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诉;加强与有关社会组织协作,依法支持其提起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突出衡水湖、大运河、滏阳河等“一湖九河”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重点围绕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资源四个领域开展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服务保障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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