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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第四届“醉美·夜郑州”消费季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今日上午10点,第二期餐饮消费券将准时发放。
据了解,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可登录支付宝(或通过“郑好办”平台活动页面)领取。本次餐饮消费券面值为15元,总计42万张,在消费满50元时使用。餐饮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24:00;到期未核销的,予以收回。
餐饮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每人可领取1张,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领取到餐饮消费券的消费者,可在全市线下餐饮商家核销使用,商家需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消费付款时请开启定位权限,否则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消费券。(记者 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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