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完成药品耗材国家医保编码映射,7月22日停止了上海「统编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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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药事所组织了相关生产(总代)企业对上海统编代码与国家分类代码进行了映射核对,国家分类代码全量数据已于2023年7月11日通过“医疗器械资证系统”发布,并实施动态调整。
目前,上海市“阳光采购平台”将停止使用上海统编代码,全面使用国家分类代码,医疗机构可直接采用国家27位编码与终端供货企业进行采购。
国家27位编码与上海通便代码对应关系
1.“阳光采购平台”已根据上海统编代码与国家分类代码的映射关系,对国家27位编码议价价格进行了初始化设置。
国家27位编码对应一个上海统编代码有效议价价格的,须直接使用上海统编代码的议价价格进行采购;国家27位编码对应多个上海统编代码有效议价价格的,在国家27位编码重新议价前,医疗机构应以不高于对应的上海统编代码最高议价价格进行采购,并于生产(总代)企业维护好外省市价格后及时对国家27位编码进行重新议价。
2.议价管理继续沿用国家27位编码对应的上海统编代码“红黄绿线”价格,后续将根据外省市价格的更新实行动态调整。
3.国家、省际联盟及本市集中采购范围产品已按照对应的上海统编代码的集中采购结果做好标识,继续执行集采结果。
十五省市价格填报:价格如有更新须在一个月内进行更新维护
各相关企业须重新按国家20位编码和单件名称填报产品十五省市价格或上传《无外省市价格承诺书》,医疗机构方可按国家27位编码与终端供货企业进行议价。
医用耗材十五省市价格如有更新,生产(总代)企业应在新的十五省市价格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进行更新维护,未及时维护后果由生产(总代)企业承担。外省市价格填报系统将于2023年8月1日开放。
须在8月1日至10月31日前重新维护授权关系
各相关企业须在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前按国家20位编码对所有已挂网产品重新维护授权关系,逾期无授权的产品将无法进行议价。
▪ 内容来源 | 上海市药事所、医疗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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